浙江博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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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发明专利换来300万元贷款

2013-03-01
     一项发明专利换来银行一笔300万元的贷款,这样的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前天,嘉兴市博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春方来到平湖农村合作银行曹桥支行签订了专利权质押合同,这个月底博宏建材就可以拿到这笔贷款。“我们打算将这笔钱用来搞研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钱春方说。

 专利权质押贷款是我市最新推出的一项企业贷款业务。据了解,企业只要将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财产权作质押,就能得到一定金额的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对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具有很现实的意义,它的最大作用就是将企业的‘知本’转化成了‘资本’,加快了企业技术优势向市场优势的转变。”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潘爱忠介绍道。

 以博宏建材为例,此次博宏建材将去年获得的聚合物改性水泥基无机保温砂浆发明专利作为质押,向农村合作银行曹桥支行申请了专利权质押贷款。经过第三方的评估,认定该项发明专利的价值为1050万元。综合考虑专利的价值和博宏建材的信用度,农村合作银行最后给予了评估价值30%,也就是300万元的贷款额度。“现在企业融资是一个难题,通过专利权质押来获得贷款,很好地将企业专利这一无形资产给盘活了。”钱春方说。

 那么,企业进行专利权质押贷款需要符合哪些要求?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企业只要有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授予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正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且发明专利现有有效期不少于1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不少于5年,就可以向农村合作银行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贷款的最高额度为专利权评估价值的30%,期限则为1年,到期后可以继续申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除了博宏建材,浙江金平拉丝模有限公司也正在申请该项贷款。在潘爱忠看来,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推出,无疑会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中的引导作用。搞研发、申请专利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现在专利还可以用来质押获得贷款,这样一举两得的好事,今后企业积极投身于科技创新的热情自然会越来越高。

摘自嘉兴日报(平湖版)2013年2月28日

记  者  顾  磊   通讯员  罗  星  曹  锋